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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爱干净+不爱护书=我?

作者:廖雪玲  浏览次数:2505 
发布时间 :2017-03-21 22:17:39

看了这个题目,你别以为我承认了我不爱干净和爱破坏,我可是在后面打了个问号的呢!但是,我弟弟洋洋坚持这么认为,于是,因为那一本书,在我家,上演了一堂“家庭诉讼”。

原告:洋洋

被告:小玲

法官:舅舅

证人:妹妹

被告:“法官大人,我有话要说,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,让洋洋,也就是原告这么污蔑我,我可是个爱看书、爱护书的好学生,我可是大大的良民啊!”

原告:“法官,可别听她瞎说啊,我知道要讲究证据,所以我特地潜入她的房间把我借她的那本可怜的《海的女儿》给营救了回来,请看!”

(听到这儿,我立马跳了起来,诶诶诶,法官大人,这里有个小偷,抓不抓?法官:……)

原告:“额,那个,你们就当什么什么都没听见啊。我们继续啊。”说完洋洋就把书摊开,指给法官大人看

“法官大人,你看,这里有一坨油渍,全是因为某女喜欢在看书时吃东西,而且还专挑有很多油的辣条吃,吃完又用那只手翻书,你看到这样的书,还有心情看吗?你在看,这里还有很多被撕过的痕迹,这却是因为被告看书的时候太专注了,眼睛在看,手却在撕,可是她自己却因为太专注完全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,你说说,这是不是证据!”

被告:“我自卑,我无语。”

法官:“鉴于被告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,所以给她一个机会,下次就按家法惩罚,扣一个星期的零花钱,至于原告,你今天虽然立了功,但却在搜集证据上用了不正当的手法,将功抵过,你既没有奖励,又没有惩罚,好了,散会!”

原告:“诶诶诶,法官不公平啊,你这是重女轻男啊,喂~~~~~”

法官:“我表示没听见!”

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,虽然过程有那么一丢丢的喜剧,但是最后我还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我决定自己以后一定多看书,爱护书,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!

永川中学初2019级8班 廖雪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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